发布时间: 2026-06-23 14:08 阅读次数: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各区科协(江北新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业(园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对象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6〕62号)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南京市科协组织开展2026年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对象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和使用范围
2026年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南京市科协组织推荐71名。其中省科协经费托举资助21名,市科协经费托举资助50名。培养时间为2年,鼓励资助对象所在单位给予相应配套资助。
资助经费用于托举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一)开展调研、咨询、研讨、交流、培训等活动的费用。
(二)学术交流活动中涉及的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编印购买图书资料、租用购置仪器设备、发表和转化科研成果等费用。
(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活动的费用。
(五)科研工作中涉及的人员劳务、专家咨询、材料耗材、设备运行维护、燃料动力及委托业务等有关费用。
(六)其他与托举工作相关的支出。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良学风。
2.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及交叉学科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3.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
4.具有中国国籍,在宁工作(社会保险在南京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重点向在科研与生产一线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曾入选过本托举工程,已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青年科技人才一般不作为资助对象人选。
三、推荐渠道
申报人自愿申报,且须由下列组织推荐:
(一)各区科协(江北新区科协)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不超过10名。
(二)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属企事业(园区)科协可推荐本学科领域、本单位候选人不超过5名。
(三)各在宁省级学会、省部属企事业科协可推荐本学科领域、本单位候选人不超过2名。
各推荐单位汇总填写《拟资助人选名单》(附件1),将可编辑的word版本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发送至市科协组宣部邮箱。
四、实施程序
(一)选拔推荐。请各单位根据《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申报表(样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开展选拔工作。各单位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查与遴选,明确申报人后再登陆系统注册申报。
(二)线上申报。
1. 选拔出的候选人登录http://www.jskx.org.cn/2026qntj,自行注册,选择申报类型和渠道,在线填报《申报表》。
2. 推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过程中,须上传以下材料:
(1)下载打印《申报表》的签字盖章页,本人签字,同行专家(至少2位)评议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工作单位意见由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与实际就职单位不一致的,实际就职单位应同时签署意见并盖章),经推荐单位〔区科协(江北新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属企事业(园区)科协,在宁省级学会、省部属企事业科协〕审核通过并盖章确认后,扫描成1份PDF文件(非图片格式)进行上传。
(2)上传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盖章版),其他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3.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形式(信用)审查、评审的依据,一经确认提交后,不能更改。
4.网络申报在省科协平台进行,2026年6月20日开放,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托举工程资助对象的评选,坚持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
(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要求,申报人须签署科研诚信声明,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申报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不涉及国家秘密,如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诚信档案,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或被托举资格。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学术成果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不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集体研究后,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四)各推荐单位要扎实做好申报人政策答疑、业务指导工作,严格资格审查、规范程序把关,对申报人的理论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及科学道德等方面情况有确切的了解,并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未按要求落实归口条口相关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将暂停其推荐申报权限。
(五)认真落实市科协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要求,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获得资助的人员,将撤销资助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六)确定托举工程资助对象后将签订协议,为其提供学术交流、教育培训和经费支持,资助对象在培育期内每年应至少参加1次省、市科协组织的相关活动,参与情况将作为期满结项参考依据。
(七)本通知及相关附件电子稿可在南京科技工作者之家http://www.njkjgzz.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南京市科协组宣部联系人:徐华夏 联系电话:(025)57723635
邮箱:njkxzxb@163.com
网络填报系统技术支持、账号领取联系人:孙静 联系电话:(0510)85229289
附件:1.拟资助人选名单
2.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申报表(样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6月22日